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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Wed Jan 24

1967 巴菲特致合伙人信

合伙基金套利投资控制类投资低估类投资业绩比较

背景

本封信发布于1968年1月24日,总结巴菲特合伙基金(Buffett Partnership Ltd.)截至1967年12月31日的财年业绩。此时伯克希尔哈撒韦尚未被完全收购(1965年启动、1967年仍在推进控制权整合),合伙基金仍为巴菲特核心投资载体;基金总资产达68,108,088美元,当年整体收益率35.9%,大幅跑赢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19.0%),连续第11年实现显著超额收益。信中首次系统披露三类投资策略(套利类、控制类、低估类)的绩效分化,并回应合伙人因10月9日“降低目标”信引发的疑虑,明确表示无解散基金意图。

核心观点

关键引用

“套利类投资有时间表可循。套利投资机会出现在出售、并购、重组、分拆等公司活动中。我们做套利投资不听传闻或‘内幕消息’,只看公司的公告。在白纸黑字上读到了,我们才会出手。套利类投资有时也受大盘影响,但主要风险不是大盘涨跌,而是中途出现意外,预期的进展没有实现。”

“投机不缺德、不犯法,也发不了家。”

“要是为了多赚几个百分点,就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太傻了。再说了,本来已经认识了一流的人,和他们合作很愉快,回报率也相当好,就为了回报率再高一些,去惹一肚子气、一身的烦恼,甚至陷入更糟的境地,也不值。”

相关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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