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此信写于1967年11月1日,是巴菲特在经营巴菲特合伙基金期间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的例行沟通信件,发布于财年结束(1967年12月31日)前两个月。当时合伙基金已连续多年大幅跑赢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道指),1967年前10个月道指上涨约15%,而合伙基金净值上涨约27%(有限合伙人收益率约22%)。信中重点说明了年末资金操作安排、税务预估、《基本原则》修订,并首次明确披露了大规模现金囤积现象——基金持有约2000万美元控股权益(主要为伯克希尔哈撒韦和多元零售)及逾1600万美元短期国债,总计3600万美元未参与市场上涨。
核心观点
- 现金为王:当缺乏符合安全边际与内在价值标准的标的时,宁可长期持有现金或短期国债,而非妥协买入平庸资产
- 能力圈约束下的投资节奏:强调“没地方投资这些钱”并非因市场看空,而是坚守能力圈内可理解、可估值、具确定性优势的企业,拒绝为行动而行动
- 合伙协议灵活性:通过修订《基本原则》第四、五条,坦诚告知合伙人业绩目标仅为参考,不构成承诺;若合伙人发现更优配置渠道,取回资金完全合理
- 透明度优先:主动预告控股权益估值调整时间(12月22日)、提供税收估算支持、重发历史关键文件,体现对合伙人财务自主权的尊重
关键引用
“我们现在不但在控股公司中投资了约2000万美元,而且还有1600多万美元买了短期国债。也就是说,如果股市继续上涨,现在我们总共有3600万美元,都不会参与其中。这不是因为我对市场走向有什么判断,只是我找不到任何很明显能赚钱、又安全的机会(从长期价值的角度考虑,不是短期的市场报价),没地方投资这些钱。”
“往年,新的一年开始时,我们总是有一些就要孵出小鸡的蛋,今年,到现在鸡窝里还空空如也。这个状况可能很快就改变,也可能持续一段时间。”
相关实体
与其他信件的关联
- 延续了1966年11月 巴菲特致合伙人信中关于控股收购策略与估值方法的讨论,进一步强化控股权益在组合中的核心地位
- 首次系统性提出“现金等待期”现象,为后续1969年巴菲特致合伙人信宣布解散合伙基金埋下逻辑伏笔——当机会持续匮乏且规模扩大加剧择股难度时,主动退场成为理性选择
- 与1962年1月 巴菲特致合伙人信中确立的“三类投资”分类法形成呼应,本信反映第三类(控制型投资)已成主力,而第一类(低估证券)与第二类(套利)暂时缺位